大型「收割盛宴」,即将开幕…
大家都知道,国内的保险市场一直以来发育得都比较畸形。
在国外,保险就像胸大屁股翘的美女,不用多说,老百姓都会主动配置。
而在我们这儿呢,由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长成了“如花”,一般人见到躲都来不及…
因此,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我们能看到某些业务员为了能把产品卖出去,各种秀下限,无所不用其极。
等我们真投保了,犹豫期过完了,看条款才发现,原来这不保那不保,大呼保险都是骗人的…
就像一个姿色平平的女生,为了嫁给高富帅,在相亲谈恋爱的时候把自己一顿捯饬。
等领证了、有娃了,才慢慢露出本色。
为啥小宝突然说这个?
因为最近有一个超级“收割盛宴”准备开幕,而且是打着官方旗号+有着80%真实性的谣言,一般消费者根本无法抵抗。
不想被稀里糊涂收割的,今天小宝的文章可得看仔细喽。
1
打什么官方旗号?
说起来,这个“官方旗号”4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出来了,就是当时轰动一时的《重疾险疾病定义修改意见稿》,小宝还专门写过文章说这事儿。
简单来说就是老版的重疾定义用了太久太久,从2007年用到现在足足有13个年头。
有些重疾的定义不符合现在的治疗手段,导致出现了一些理赔纠纷。
比如有些疾病原来是要开胸做大手术的,现在只要做个微创就能搞定,导致有些病虽然名字一样,但达不到理赔标准,理赔不到保额。(一般符合轻症的理赔标准)
总不能为了理赔而舍弃微创,硬选开胸对吧,这事儿整得大家都不太高兴。
咋办呢?
于是中保协又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新的重疾定义规范意见稿。
虽然只是意见稿,还没正式落地,但一些“嗅觉灵敏”的业务员早就按奈不住心中的狂喜,在朋友圈大肆宣传、制造恐慌了。
随手一翻就能看到一些转发转到糊掉的图,还煞有介事地插入了一个央视新闻的截图。
然而在小宝看来,太猴急了。
猴急到新规意见稿又发第二版了,一些不明所以的业务员还在发第一版意见稿的内容,看得我贼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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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的重疾定义如何?
第二版意见稿是6月1号公布的,虽然大方向差不多,但在细节方面,吸取了群众意见做了微调。
结合6月2号银保监会紧跟着发布的通知来看,“不再接受2007年重疾定义使用规范产品的备案”,估计离定型不远了。
第一版的内容小宝不多赘述,第二版跟第一版相比,有什么变化呢?
主要有三点——
1、调整了高发轻症的赔付比例
在第一版的征求意见稿中,把以上三种高发轻症的赔付比例,限制成最高赔付比例,不超过保额的20%。
比如投保50万,得轻症的话最多只能理赔10万。
但这不合理呀,现在大部分网红产品的轻症赔付比例动不动就是40%、45%,像超级玛丽3号更是高达55%…
这条一出,中保协差点被喷成筛子,于是吸取了群众意见,在第二版意见稿中,将赔付比例从20%上调到了30%。
当然,还是有点低…
2、建议将原位癌纳入保障
在第一版意见稿,28种必保疾病列表中,是找不到原位癌的。
很多人说原位癌被剔除了,但小宝当时不这么认为,原位癌不是必保疾病,但可以是选择性保障的疾病嘛。
好在第二版意见稿证实了小宝的想法,上头为了以正视听,明确说明,鼓励保险公司附加原位癌这个保障责任。
有了这条的存在,小宝相信大多数保险公司为了提高自己产品竞争力,都会加上这个保障。
3、调整了部分疾病的定义
整体来看变化不大,比如优化了恶性肿瘤部分疾病定义的文字描述,放宽了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要求,删去了部分疾病定义中关于“随意运动”的描述等。
至于朋友圈中业务员转疯了的那张图,小宝挑几个重点纠正一下:
1、修订后甲状腺癌只赔20%
既对也不对,甲癌将根据严重程度划分为重症轻症两种情况。
较少部分严重的甲癌,还是当做重疾进行赔付,赔100%的保额。
而大多数TNM分期为I期的或更轻分期的甲癌,则当做轻症理赔。
按照最新的意见稿来看,应该是赔付30%的保额,也就是投50万保额的重疾,理赔15万。
这对于平均花个两三万就能治好的甲癌来说,也是能解决问题的。
只是对于一些指望它薅一把保险公司羊毛的人来说,是个坏消息。
2、心肌梗塞赔20%
这次新规意见稿中,把心肌梗塞的定义也做了明确,分为「较重情况」和「较轻情况」。
较重情况按照重疾的标准赔付,赔100%保额,而较轻情况则按照轻症的标准赔,赔30%保额。
小宝认为,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是个好事。
毕竟以前轻症中心肌梗塞是可选项,保险公司可保可不保,这么一规范,很多保险公司就不能缺斤短两了。
所以就图片「心肌梗塞赔付比例降低」这条来说,也是某些业务员利欲熏心,在恶意制造恐慌罢了。
3、轻症赔20%
这条上面小宝说了,第二版新规意见稿已经进行了修改,调整为30%。
这也是小宝觉得比较尴尬的点,某些业务员啊,你可长点心吧。
别脑子都不动一下,直接就去盗别人的图。
当然,不可否认30%这个比例确实低了点,让我们这些早就习惯45%甚至55%的人怎么剁得下手,希望新规落地的时候能给个惊喜吧。
4、原位癌不保
原位癌相当于非常早期的恶性肿瘤,只是它暂时不会有扩散转移的风险,可控程度高。
很多人看到图片中「原位癌不保」这条后被吓得不行,前面咱们也说了,不是不保,而是变为可选保障。
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只是以后不能闭着眼直接投保,而要亲自扫扫条款中的疾病列表,看看有没有加入原位癌的保障。
3
现在买还是以后买?
虽然第二版新规意见稿发布后的第二天,银保监会就不再允许再按照旧版重疾定义备案产品了,
但并不意味着上一代产品马上就会下架停售,现有的产品预计还能再销售一段时间。
另外根据小宝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新规下的产品在价格上相比现在的产品应该会有一点降价空间,毕竟甲癌赔付压力变小了嘛。
不过按照保险公司一贯的尿性来看,价格会逐步下探,很难一步到位。
目前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小宝认为分几种情况:
1、特别看重甲癌、原位癌保障和轻症高比例赔付的,建议优先考虑配置当下的产品。
毕竟根据两版新规意见稿来看,这次要“减配”的决心还是很大的,各保险公司苦甲癌久已…
虽然不用那么恐慌,但自己心里也要有个底,看准了就尽快出手,尤其是还没配置过重疾的。
新规对于已经投保旧定义产品的消费者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原来合同上写的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不受新政策影响。
2、已经配置了50万保额重疾的,静候佳音。
新版重疾已然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像小宝了解到某网红儿童重疾就已经在按照新规开发,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上市,成人重疾应该也是如此。
如果手上已经配置了足额的重疾,小宝认为就没必要再凑热闹叠加了。
等新规落地之后,如果觉得新产品也挺亮眼的,再加也不迟。
反正手上已经有一个保障甲癌和轻症高比例赔付的底牌,进可攻退可守~
3、实在纠结,而且预算有限的,建议先配置一部分旧规定义下的产品,像达尔文3号、超级玛丽3号啥的,都可以。
反正重疾险可以叠加配置,先配置30万保额,自己留张底牌在手上,等后面再叠加20万新规下的重疾平衡平衡,也是一个不错的思路~
总之,恐慌是没必要的,谣言更是可以直接无视,要是再遇上这样的,直接拉黑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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