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网 财经号下载
入驻财经号 登录 客服 |
首页> 财经> 正文

海昌擅自嫁接小鬼王琳凯代言广告被罚20万

财经号APP
中国网财经中国网财经 2023-10-08 12:30:05 856
分享到:

  中国网财经10月8日讯(记者 叶加)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图源: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

  据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25日对当事人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后查明,2021年7月2日当事人与长沙旷世博瑞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明星王琳凯代言海昌品牌眼罩(非医疗器械)的《<海昌>眼罩产品拍摄艺人权益明细》。2021年7月当事人收到王琳凯作为代言人的追光眼罩视频广告。

  当事人为利用王琳凯明星效应吸粉、引流,以达到推广、宣传海昌品牌星眸追光系列软性亲水接触镜(美瞳隐形眼镜)的目的,擅自将已审批的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追光少女闪耀无限”的平面广告(广告批准文号:苏械广审(文)第 240324-12867号)嫁接于王琳凯拍摄的上述眼罩视频广告之前,并插入文字主题:“和小鬼-王琳凯一起跟随海昌星眸追光系列,追光去!~#美瞳#小鬼王琳凯#真的超爱这个少年#美眸新视界”,并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在当事人的直播间对外发布。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视频广告已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王琳凯代言海昌美瞳隐形眼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入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其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显示,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131.89万美元,成立于1995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国洲,经营范围含眼科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眼科器械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HAICHA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持股,后者系2007于香港注册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擎宇)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中金登录 微博登录 QQ登录

    查看更多评论

    举报此人

    X
    确认
    取消

    热门视频换一批

    温馨提示

    由于您的浏览器非微信客户端浏览器,无法继续支付,如需支付,请于微信中打开链接付款。(点击复制--打开微信--选择”自己“或”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打开后付款)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金在线>底部菜单”名博看市“,搜索您要的作者名称或文章名称。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复制链接

    鲜花打赏 X

    可用金币:0

    总支付金额:0

    您还需要支付0
    我已阅读《增值服务协议》
    确认打赏

    1鲜花=0.1元人民币=1金币    打赏无悔,概不退款

    举报文章问题 X
    参考地址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确定

    温馨提示

    前往财经号APP听深入解析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