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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支付违法被罚1399万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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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 2021-09-27 21:00:0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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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天津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津银罚〔2021〕5号)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以139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8年1月披露信息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尹宏伟,业务覆盖范围上海、天津、辽宁(不含大连)、江苏、山东(含青岛)、湖北、广东 (不含深圳)、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 (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 

  上述信息还显示,2016年1月5日,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注销互联网支付许可,停止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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