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斯朗尼玛、龚会才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拉萨7月31日综合报道 据“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斯朗尼玛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龚会才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决定任命:张利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张利,1976年3月出生,曾长期在湖北省工作,2019年底调宁夏回族自治区,任石嘴山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任中卫市委书记。
斯朗尼玛,藏族,1966年2月生,2022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近日已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龚会才,1968年8月生,2023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近日已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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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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