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扬州分行被罚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扬金罚决字〔2025〕14号、15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被扬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王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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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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