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审批改革提升投资效能
投资审批贯穿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用地用能、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是企业投资兴业的必经环节,也是政府引导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小到生产线技改、厂房新建,大到交通基建、能源设施、产业园区建设,都需通过投资审批规范推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投资领域堵点难点,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瓶颈,为优化投资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当前稳投资、优环境、激活力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审批流程精简、权限下放、线上办理,投资领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有效拓宽了民间投资参与渠道,推动了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为经济稳增长、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投资领域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方审批环节繁琐、事项互为前置,审批效率不高;部分招投标领域低价恶性竞争、围标串标等顽疾未根治;部分行业“内卷”严重、资源配置效率偏低;“重审批、轻监管”依然存在,监管协同不足、重复检查与监管缺位并存;民营企业在项目准入、要素获取上仍面临隐性壁垒,民间投资活力未能充分释放。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投资效能,制约经济发展质效,亟需以改革精准破局。
此次《意见》的出台,直指投资审批痛点、市场竞争难点、监管服务堵点,意在通过流程再造、秩序规范、监管完善、公平保障,推动投资治理体系现代化,让审批更高效、竞争更有序、监管更有力、市场更活跃,以制度革新释放发展红利。落实好《意见》要求,要紧扣“严审批、强监管、促公平、提效能”目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实效。
严把项目源头,筑牢投资安全底线。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清单,规范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管理,杜绝粗放式立项。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规范投资咨询评估管理,从源头防止盲目上马、超概算、重复建设,确保公共资金高效使用。
规范竞争秩序,深入整治行业“内卷”。建立行业产能监测预警机制,对无序竞争、产能过剩领域实施临时性调控,引导资源向优质项目集中。完善招投标制度,推广远程异地评标,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透明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推动行业从低水平内耗转向高质量竞争。
优化投资生态,激活民间投资活力。全面清理基础设施领域隐性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在审批、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改革,推进并联审批、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
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同,避免重复检查。完善项目信用监管与绩效评价机制,把评价结果与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挂钩,提升投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强化改革协同,放大政策集成效应。推动投资审批改革与投融资创新、价费改革协同发力,支持基础设施REITs发行,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健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费形成机制,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确保改革举措系统集成、落地见效。
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事关高质量发展全局,关乎各类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权益。以制度赋能治理“内卷”、以审批革新优化环境,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升投资效能的重要之举。各地区各部门要将部署落到实处,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打通堵点、破解难点、畅通节点,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红娟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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