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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助力车渐成三四线城市主流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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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证券时报 2019-02-15 15:45:1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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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过共享单车在一二线城市的大败退后,它的“继承者”们开始将主战场下沉到过去“前辈”们不重视的三四线城市。

今年春节回家,记者发现家乡突然多出了许多“新型”自行车,且使用人数不少。询问过周边的朋友才发现,原来这是去年下半年就已经开始在家乡流行起来的共享电助力车。更有不少朋友告诉记者,在他们所在的地方(大多是三四线城市),也涌现了不少共享电助力车,并且已经成为当地市民出行选择的主流方式之一。

共享电助力车在三四线城市流行

在汕头市区,以摩拜和哈啰两个品牌为主的共享电助力车几乎随处可见,许多市民都选择使用这种新的交通工具来应对日常代步、周边买菜和短途通勤。

在使用方面,其实共享电助力车与共享单车区别并不大:通过APP或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来寻找附近的助力车,扫码开锁,就可以骑车。而这种共享电助力车与普通的电动摩托车也有所不同,并非右侧手把拧了就能走,而需要“踩着”才能启动。

记者尝试了一下哈啰的共享电助力车,发现只需要用脚蹬几下就能够启动,而且并不太花费力气。在“启动”车辆之后,助力车会慢慢向前行驶,比起共享单车确实省力不少。而与电动摩托车相比,虽然速度远远不能及(实际上也只比单车快一点),但在日常出行中安全性能更高。

在收费标准方面,共享电助力车比共享单车稍贵。以投放在汕头地区的摩拜共享电助力车为例,骑行每30分钟需要花费3块钱,不过对当地居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最关键的是,无论是摩拜还是哈啰,都不需要提交押金,这也让曾经被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吓坏了的小伙伴们更加跃跃欲试。

有在江门、茂名等地的小伙伴告诉记者,他们当地也出现了不少共享电助力车,并且受到当地居民的热捧。据他们介绍,在茂名地区,甚至有可以使用手柄操作的共享电助力车,使用起来更加接近电动摩托车。

在三四线城市,长期以来摩托车都是比较主流的出行方式,而共享电助力车的出现,则正在改变这个格局。有朋友告诉记者,自己的妈妈以前都是骑电动摩托车出去买菜,自从有了共享电助力车后,家里的电动摩托车已经进入了“半退休”状态。

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槽点

不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有不少小伙伴向记者吐槽。有朋友就告诉记者,很多共享电助力车到了晚上就没电了,想用的时候想找到一辆有电的很困难。除此之外,在一些地区共享电助力车也出现了投放量集中和较大的现象,春节期间很多小汽车主对此“叫苦连天”。

以汕头为例,尽管有不少道路都规划了非机动车道,但其实很少有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以隔离栏分离,且车道普遍过窄,所以经常会出现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助力车占用机动车道的现象。

在还车方面,共享电助力车的便捷度与共享单车的“随借随还”比较相差甚远。据相关运维人员介绍,为了方便管理和维护车辆,几乎所有共享助力车品牌都会要求用户定点还车。如果中途停留,周边又没有停车点,就只能临时锁车,但这种情况下系统仍会继续计费。而用户即便到达目的地,只要没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还将被运营方收取10—20元不等的附加调度费用。

在一些使用者看来,此举虽然有利于维护共享电助力车的摆放秩序,不至于造成共享单车的乱摆乱放、影响市容的状况,但在现实使用中,指定的停车点分布仍不够多,密度不够大,这样就造成了使用上存在不方便的地方。

还有运维人员向记者吐槽说,与共享单车的状况一样,共享电助力车的损坏率也是居高不下。在许多三四线城市,载客摩托车司机将其视为抢饭碗的存在,因此常常恶意损坏、拆毁和扔弃。

深圳某投资机构合伙人直言,要预防共享电助力车的发展再次面临共享单车的“乱象”。“无论是各地的交管部门,还是投放共享车辆的运营方,都有义务在宣传、倡导低碳出行的同时,规范这些层出不穷的共享单车、电助力车的使用要求、管理方式,同时加强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提升骑行者的出行素质。”

政策限制促使企业选择三四线城市

事实上,共享电助力车早在两年前已经出现。在共享单车正如火如荼之时,头部企业摩拜和ofo就已经开始着眼于这个延伸的出行领域。

最早的时候,不少创业企业尝试通过共享电单车的方式来进入市场,但受到技术、环境、资本和政策等原因的限制,不少企业最终倒在了摸索的道路上。其中,政策因素是最关键的限制因素,由于限速、安全、交通等原因,许多地方对共享电单车并不支持,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郑州、武汉、西安等城市相继发声“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车”。

有鉴于此,一些企业(例如摩拜、ofo等)开始探索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单车之间的结合,最终促成了共享电助力车的诞生。

去年7月,摩拜单车召开发布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无门槛免押金,并首次发布了摩拜助力车。而在几个月前,哈啰助力车已经陆续在全国多个城市投放。

但为什么共享电助力车在一二线城市几乎绝迹?业内人士表示,这与共享电单车面临的状况类似。早在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曾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此后,全国多个城市纷纷出台政策,限制共享电单车的发展。

不过,由于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41号(工交邮电类38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曾回应过,电踏车作为“人力+电助力”混合驱动的自行车,不同于一般的电动自行车,对于发展绿色交通具有积极作用。共享助力车,似乎成为电单车被限制后,共享企业退而求其次的发展思路。

但在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管理者看来,二者区别并不大。比如南京就直接表态,目前暂不发展共享类电单车或者共享助力车。根据南京市规定,所有的共享类非机动车都要先上牌再上路,而目前交管部门对于共享电单车、共享电踏车都是不予上牌的。相关规定在国内大多数一二线城市也普遍存在,为了谋求项目的“存活”,往三四线城市下沉就成了企业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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