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 公司及多名高管受处罚并罚款合计1400万
挖贝网11月7日,世纪华通(002602)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多名高管受罚,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华通,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11月8日。
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世纪华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情形。
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
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时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王佶、王苗通、财务负责人钱昊、财务总监赏国良、纪敏合计被罚款1400万。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世纪华通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55.29亿元,同比增长58.66%;扣非后净利润为17.82亿元,同比增长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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