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欣名誉维权胜诉
8月5日,受虞书欣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名誉权纠纷案件进展。2023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被告侯某某使用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大量针对虞书欣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涉嫌侵犯虞书欣女士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侯某某在涉案微博账号向原告虞书欣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虞书欣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截至2025年8月5日,被告侯某某已在涉案微博账号上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该案曾于今年7月1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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