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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300742.SZ):子公司拟售股权遭深交所问询,要求说明交易合理性及潜在风险

财经号APP
界面有连云界面有连云 2024-04-03 10:58:14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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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函件主要关注越博动力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博吉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汇博”)拟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事项。

关注函要求越博动力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 关于南京汇博前期收购唐山汇博和河北百汇股权的事项: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说明南京汇博在收购时是否充分考虑了标的股权被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以及在未解除质押和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即支付价款的原因和合理性。此外,还需说明收购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是否审慎、合理,是否存在变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
  2. 关于唐山汇博和河北百汇股权未办理过户登记对交易效力的影响: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补充说明股权未办理过户登记对前期收购及本次出售交易效力的影响,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
  3. 关于南京汇博收购后又出售股权的原因和合理性: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结合唐山汇博和河北百汇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相关股权前期收购价格及本次出售价格、交易对方身份等,补充说明南京汇博收购相关股权后又对外出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同时,需说明南京汇博决定不主张权利并将相关股权对外出售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 关于唐山汇博和河北百汇是否纳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的年审机构结合前述股权收购及出售交易所涉事实和具体情况,核查唐山汇博及河北百汇能否纳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并出具专项意见。
  5. 关于评估报告和交易价款支付安排:深交所要求评估师说明认为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经营状况难以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款支付安排的主要考虑、依据及合理性,并评估交易对方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支付交易价款的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保障措施。

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在2024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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