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7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我国当前对电池征收4%的消费税,这是从2015年2月起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政策同时明确,对包括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在内的七类电池免征消费税。根据公告,此次政策调整将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根据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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