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审判!A股首只"1元退市"股诞生,27万股东面临“大逃杀
来源:第一财经
终于,“1元退市”第一股的中弘股份(000979.SZ)迎来了自己的“末日审判”。
11月8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弘股份正式成为A股近30年来的1元退市第一股。
深交所还表示,中弘股份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中弘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从三季报来看,中弘股份股东户数共有27.45万户,市值达到62 亿元。11月16日起开始的30个交易日,将成为机构和散户们最后的退出机会。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据深交所,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10月19日起停牌。
事实上早在8月中旬,中弘股份就险些因为触发条款而遭退市。
在8月15日至9月4日之间,该股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位于1元下方,随后在第16个交易日,即9月5日股价强势拉涨停,并恰好收在1.00元/股的价格,此前15个交易日的记录一笔勾销,为该公司重新续命20个交易日。
中弘股份日线走势
27万股民被“坑杀”
中弘股份的退市,直接受影响的是庞大数量的股东。中弘股份长期以来受到散户青睐,每一季度披露的股东户数都在17万以上。根据10月30日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中弘股份截至9月3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45万,达到上市以来最高值,户均持股数超过3万股。
从中弘股份三季报前十大股东来看,6家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南方中证500ETF)共持有中弘股份25.88%的股份,对应市值超过17亿元。
11月16日起开始的30个交易日,将成为机构和散户们最后的退出机会。不过中弘股份的高管已经抢在投资者前面“退出”,10月16日在挽救股价几乎无望之际,董事长王继红、总经理张继伟双双辞职,此后两位监事也接力离职。
超78亿债务本息逾期
中弘股份的消息我们此前也多次报道过。截至2018年10月29日,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78.16亿元,涉及银行、券商、信托等多家金融机构。
中弘股份主营业务是地产。在中弘鼎盛时期,老板王永红靠着朝阳常营的“北京像素”小区,一口气挣了50亿!期间,还运作着当时除王府井外最长的商业街“六佰本”以及其他房产项目。
但这位曾经成功的地产商却无心继续盖楼,反而更热衷于资本运作。
从2012年起,中弘一边开始快速并购扩张,一边进入了矿业、手游、影视等多个非主营业务,资本运作盖过了主营业务。然而,这些激进的扩张都没有扎实的盈利和资金作支撑。2013年开始,中弘股份的经营现金流由正转负,并一直持续至今。
虽然2018年胡润全球富豪榜单上,王永红以95亿元身家,成为宜春籍三大富豪之一。但此时的王永红,在2017年中弘股份逾期负债50亿之后,就以“撮合重组谈判事宜”之借口避走香港。
但下面这件事更是给中弘股份致命一击!
61亿资金去向成谜
2017年底,王永红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就私自同财务总监刘祖明将61.5亿元的巨款,支付给了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股权款。
直到半年之后,中弘股份才对此事发公告披露。中弘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因此事遭深交所公开谴责。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中弘股份表示已向海南省高法对海南新佳和三亚鹿回头公司提起诉讼。
然而直到如今,相关股权都还没有过户到中弘股份名下,业内人士预计,这笔救命钱恐怕也很难追回了。而如果不是此事,中弘的债务和现金流还不至于到这般田地。
24套商铺 25亿债权遭拍卖
大厦将倾,中弘股份的债权人们坐不住了。11月7日,根据阿里拍卖网上的公告显示,中弘股份旗下位于海口的24套商铺将被分别拍卖。
与此同时,北京中弘地产评估价为30.67亿元的不良债权,正被以25亿元的起始价拍卖。这笔债权的抵押物为中弘大厦70624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分摊的78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这幢北临朝阳路,东临东四环的大厦,也算是东四环的地标建筑了。
退市整理期切莫随意买入
深交所表示,中弘股份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中弘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这也将成为机构和散户们最后的退出机会。
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在公司股票摘牌前提供的最后交易机会,目的是释放风险,投资者要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
退市后仍有信披义务
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弘股份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等的规定,继续履行公众公司的相关义务并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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