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业绩承诺,凯撒同盛起诉宁波天天商旅
9月20日,海航系公司凯撒旅游(000796.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同盛”)投资的浙江天天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天商旅”)以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且至今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由,将宁波天天商旅等告上法庭。
2016年,凯撒同盛出资9144万元购买宁波天天商旅持有的浙江天天商旅 48%的股权,以5715万元增资浙江天天商旅,并与浙江天天商旅控股有限公司、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天商旅、郑锡光、龙之冰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交易完成后,凯撒同盛持有浙江天天商旅60%股权,成为浙江天天商旅的控股股东。
同时,宁波天天商旅、郑锡光和龙之冰向凯撒同盛承诺浙江天天商旅将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完成相应业绩承诺。如果浙江天天商旅未完成业绩承诺,则宁波天天商旅、华茂集团、郑锡光和龙之冰向凯撒同盛承担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或股权回购等义务。
据了解,浙江天天商旅主要业务为日韩出境旅游,但在2107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日韩游景气程度下降。2017年,浙江天天商旅受日韩出境游市场影响,其经营业绩下滑明显,亏损3431.13万元。
根据凯撒旅游在公告中的说法,凯撒同盛已经与浙江天天商旅等沟通多次,但无结果,遂于2018年8月13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并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京03民初593号]。
至于此次收购对于凯撒旅游的影响,截至发稿,凯撒旅游相关工作人员并未回复蓝鲸产经记者。(蓝鲸产经 李丹昱 lidanyu@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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