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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家支付公司共计被罚近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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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财经蓝鲸财经 2025-04-29 21:52:1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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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4月29日讯(记者 黄玉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持牌支付机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违反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以及前期服务协议未约定手续费费率4项违规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35.4万元。

同时,时任海科融通总经理孟某新对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负有责任,其被警告并处罚款31万元。

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约为2.56亿元。2011年12月,海科融通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目前其业务类型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

海科融通被翠微股份收购后,在股权结构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股比例达98.30%,北京海国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则持有1.70%的股份。

此外,另外一家北京国企支付公司也被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市政一卡通”)因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通过实体代理售卡点售卡,单张预付卡资金超限额;多用途预付卡赎回超限额,被警告并处罚款56万元。

时任北京市政一卡通副总经理陈某革对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负有责任,因此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北京市政一卡通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57亿元。2011年12月,该公司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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