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被罚184.174万,责任人被罚7.75万
蓝鲸新闻6月17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数据安全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反假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对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罚款184.174万元。
陈某国时任风险合规部经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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