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被罚5716.98万、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责任人共被罚1020万
蓝鲸新闻12月24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陈晓鸿、吕江等多人。
决定书显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拓所为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20年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外,永拓所还出具了鸿达兴业2020年、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均为无保留结论。前述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陈晓鸿、杨小龙。永拓所2020年至2022年为鸿达兴业提供前述鉴证服务的收入合计5,094,339.48元(不含税)。
永拓所在为鸿达兴业提供相关审计、其他鉴证服务时,违反相关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丧失独立性,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相关审计、其他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的规定。
陈晓鸿作为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相关审计、其他鉴证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存在通过无依据的审计调整分录协助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情形,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审计中严重未勤勉尽责;杨小龙作为相关审计、其他鉴证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指导、监督并执行审计业务,审计中严重未勤勉尽责;吕江作为永拓所首席合伙人,在知悉鸿达兴业存在募集资金被挪用等重大问题、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仍签发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其他鉴证报告。上述3人是永拓所鸿达兴业项目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赵睿先后作为项目组组长、成员,配合鸿达兴业虚构审计调整分录篡改财务报表;史春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恰当关注重要的合并调整过程,知悉复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未予解决、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仍在报告签发单上签字。上述2人是永拓所鸿达兴业项目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拓所为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至2020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晓鸿、何瑜,2021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幼云、赵睿。永拓所提供前述审计服务的收入合计1,320,754.68元(不含税)。
永拓所在为恒久科技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时,未客观公正执业,未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恰当应对,未对营业收入相关审计证据存在的多项异常保持职业怀疑,严重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的规定。
陈晓鸿作为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明知相关业务未完成也未交付,协助闽保信息虚构业务收入、虚增利润,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审计中严重未勤勉尽责。何瑜作为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指导、监督并执行审计业务,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上述2人是永拓所恒久科技2019、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林幼云作为恒久科技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应知悉的鸿达兴业项目前期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赵睿作为恒久科技2021年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进行复核,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上述2人是永拓所恒久科技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吕江作为永拓所首席合伙人及恒久科技2020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发人,未考虑质控复核中发现的多处异常问题,知悉相关业务未执行完毕,仍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勤勉尽责,是永拓所恒久科技2020、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三、永拓所对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拓所为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万从新、汤春雷,审计收入为1,698,113.16元(不含税)。
永拓所在审计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时,严重未勤勉尽责,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未执行控制测试,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关于营业收入风险应对措施存在重大缺陷,违反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明知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将影响科林环保的上市地位,在监管部门和深交所多次提示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违反《证券法》的规定。万从新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春雷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是永拓所科林环保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以上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113,207.32元,处以57,169,809.72元罚款,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对陈晓鸿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吕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杨小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赵睿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万从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何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汤春雷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对史春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林幼云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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