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珠城科技被出具警示函,涉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蓝鲸新闻1月4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建春、戚程博。
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到2,604.91万元,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1%,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8月26日,珠城科技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年度公司与新亚电子的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春、董事会秘书戚程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张建春、戚程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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