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公司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不及时
蓝鲸新闻1月27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德伟、阎忠吉。
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10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到期未能收回,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6年1月15日才披露上述逾期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规定。刘德伟作为獐子岛公司董事长、阎忠吉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决定对獐子岛公司及刘德伟、阎忠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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