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被责令改正,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涉独立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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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2月1日讯,近日,吉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佳鸿。
决定书显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通化东宝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互相混用情况,双方未签订相关租赁协议,未支付租金。上述事项反映出通化东宝独立性存在不足,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对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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