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网 财经号下载
入驻财经号 登录 客服 |
首页> 财经> 正文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被出具警示函,涉对外借款、关联交易披露违规等

财经号APP
蓝鲸财经蓝鲸财经 2026-02-04 17:00:14 343
分享到:

蓝鲸新闻2月4日讯,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邓宁、周国熠、王聪、邹钟星、胡波、张立军、李广亮。

决定书显示,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理财产品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2018年公司购买了840万元理财产品。前述资产在2020年底已出现明显的资产减值迹象,但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对该理财产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直至2021年报中才对理财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对外借款披露不准确

2018年7月公司与武汉圣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350万元钢材贸易合同,但合同实质为对外借款,公司2020年年报中对外借款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及资金占用违规

2016年公司与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李广亮签订1000万元的煤炭贸易合作协议,该协议实际为借款合同。丰原国际为公司关联方,前述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披露程序;李广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前述借款中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邓宁、周国熠作为时任董事长,王聪、邹钟星作为时任总经理,胡波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张立军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广亮作为时任董事,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邓宁、周国熠、王聪、邹钟星、胡波、张立军、李广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中金登录 微博登录 QQ登录

    查看更多评论

    举报此人

    X
    确认
    取消

    热门视频换一批

    温馨提示

    由于您的浏览器非微信客户端浏览器,无法继续支付,如需支付,请于微信中打开链接付款。(点击复制--打开微信--选择”自己“或”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打开后付款)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金在线>底部菜单”名博看市“,搜索您要的作者名称或文章名称。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复制链接

    鲜花打赏 X

    可用金币:0

    总支付金额:0

    您还需要支付0
    我已阅读《增值服务协议》
    确认打赏

    1鲜花=0.1元人民币=1金币    打赏无悔,概不退款

    举报文章问题 X
    参考地址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确定

    温馨提示

    前往财经号APP听深入解析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