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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华资产评估被罚80万,责任人共被罚75万,涉估值报告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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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财经蓝鲸财经 2026-03-17 22:52:14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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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3月17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中科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估值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中科华为三盛教育拟收购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出具《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权市场价值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天雄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95,214.19万元。中科华上述估值业务收入为264,150.91元(不含增值税)。

2023年12月,三盛教育披露拟使用现金37,133.53万元收购湖南大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雄新材39%的股权,并披露估值报告。

二、中科华未勤勉尽责,出具的估值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科华在收益法估值中对折现率计算错误。估值报告所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表》中折现率为11.1639%,实际应为9.2114%,导致对天雄新材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偏差27,159.39万元,占估值报告所载估值结果的28.52%。

中科华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胡赞明负责案涉估值项目现场工作、估值报告撰写等,谭旭明负责中科华经营管理,龙志刚承揽案涉估值项目并安排、参与估值工作,是以上行为的责任人员。

对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64,150.91元,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胡赞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谭旭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龙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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