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所被出具警示函,涉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不准确等
财经号APP
蓝鲸新闻4月7日讯,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决定书显示,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工作底稿;二是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未按规定说明原因或采取其他查验措施;三是未按规定进行函证方式查验;四是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的规定。
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查看更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