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董事长陈国桢被出具警示函,涉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
蓝鲸新闻5月26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6年4月28日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就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桢的违规交易行为作出处罚。
经查,陈国桢作为华峰铝业董事长,于2026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8900股,成交均价21.24元/股,成交金额合计189036元。而华峰铝业《2025年年度报告》直至2026年3月26日才正式披露。
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违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陈国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同时明确,陈国桢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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