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首发过会,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被问询
瑞财经 吴文婷 2月2日,据上交所,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据招股书,本次发行前,大明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招会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83.50%的股份。按照本次发行4,000.10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控制公司75.15%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
上交所要求大明电子,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机制,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公司股权较为集中是否导致不当控制风险。
大明电子专注于汽车电子零部件配套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6亿元,法人代表为周明明。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大明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39亿元、14.82亿元、17.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609.52万元、9927.19万元、1.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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