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国泰海通2.6万员工,最新的薪酬制度出炉
文/瑞财经 许淑敏
这段时间,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等多家券商接连修改了薪酬管理制度。
国泰海通也紧跟其后。
国泰海通即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正是关于制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议案。
按照最新的规定,国泰海通应建立新的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
比起其他券商,国泰海通的薪酬制度改革更具示范性作用。
国泰海通于2025年完成了大合并,内部人事仍处于磨合的状态,员工管理难度不低。
能看到,国泰海通的“盘子”扩大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泰海通在境内共设有44家分公司、640家营业部和68家期货网点,较上年增加了7家分公司、294家营业部。
同时,国泰海通员工数量大涨。
截至2025年末,国泰海通在职员工数量26228人,较上年末的14523人增加了11705人。
因此,新的薪酬制度如何制定,直接影响团队凝聚力与业务开展,对国泰海通平稳过渡至关重要。
瑞财经翻阅公告,最新的薪酬管理,更多与综合业绩、合规风控情况等挂钩。
员工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福利和津补贴、中长期激励四个部分构成。
其中,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强关联,应完全浮动,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公平合理、极值管控的原则,做到多劳多得、有高有低、能增能减。
在绩效考核上,国泰海通综合考虑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和岗位的风险属性和特征、社会责任及专业责任等多种因素,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尤其是,在考核中对重大合规风控事件实施一票否决,加强正向引导激励和反向惩戒约束作用,
为了避免员工为冲业绩放松风控,国泰海通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国泰海通不以业务包干、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不通过直接按比例分成等独立考核方式实施过度激励;不将员工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为员工提供对冲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至于国泰海通关键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实行长周期考核,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3年及以上的长期指标。
国泰海通董事、高管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于2025年度,国泰海通计提并发放董高税前薪酬总额为1321.3万元。其中,董事长朱健年薪90.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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