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拿到批文后招股说明书披露多起“黑历史”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证券代码:603983)在首发后一个半月拿到IPO核准批文,在众多媒体质疑声中,创造了A股过会到获得批文最长的记录。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6月24日丸美股份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4次《招股说明书》(2014年6月19日、2016年6月8日、2017年6月23日和2018年3月16日)和2019年6月17日《招股意向书》中不曾提及的多起与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有关的“黑历史”。
1、2017年9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4 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45号),标示生产企业为发行人的春纪美白防晒乳被检出为不合格产品,未检出样品批件及包装标识成分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招股书显示:据145号通告附件《24 批次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信息》披露,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判断,该样品为涉-嫌第三方假-冒发行人产品。
2、2017年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0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82号,以下简称“182 号通告”),标示生产企业为发行人生产的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和丸美嫩白防晒乳为不合格产品。招股书显示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该样本为第三方假-冒发行人产品。
以上两次通告是2016年8—9月,丸美股份的春纪美白防晒乳产品、丸美防晒精华隔离乳产品、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等7批次产品,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连续检出防晒剂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不一致。【详见《总局关于84 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6号)、《总局关于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 125号)、《总局关于156 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 年第 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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