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零门槛”?!国家发改委定调了:租房也能落户!
记者今天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
国家发改委将推动各地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同时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区域经验,其中就包括福建永安、山东邹城设立城市社区集体户或企业集体户,解决无房外来人口无处落户难题。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一个企业或者说一个机构设立一个集体户口,能够让这一批人在城市里面有一个落户的地址。
此外,为了解决农民进城之后的资金问题,国家发改委也鼓励地方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例如,海南文昌允许村集体有偿回收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并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对于已经决心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的人来说,等于是给他增加了一份可以在进城安家落户的资金保障。同时不得已要放弃他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利,比如他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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