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恩施这3家限期3天拆除违建
新浪乐居讯:10月19日,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通告,依法责令州城这3户人家,限期3天拆除违法建筑物。
通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请以下修建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及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自行处理建筑物内所有物品。
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罚;拒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1、刘德泮,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龙洞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文号:恩市城管责拆通字第20200299号;
2、王昌文,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龙洞组8号,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文号:恩市城管责拆通字第20200300号;
3、庄永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花果山小区D区137号,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文号:恩市城管责拆通字第20200298号。
二、强制拆除过程中有关财物的清理、迁移、保管及强制拆除所需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三、当事人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四、拒绝、妨碍或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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