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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购房“以旧换新”政策及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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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乐居买房 2024-04-19 16:00: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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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购房“以旧换新”政策及活动情况
时间城市相关政策/活动内容
12月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房产局宣布“卖旧买新”有补贴。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沈阳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
12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联合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推出“美好安居,以旧换新”活动,面向该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倡议,采取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合方式进行,通过购房者分别与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分别签署协议,最终实现“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90天”。
12月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凡是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房,都可以分层次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最高可享受100%购房契税补贴。各市、区将于近日公布具体实施细则。
11月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联合市大院大所党建联盟,开展家在苏州住房团购活动,活动为期三个月。活动现场发布了苏州换新购举措,搭建以旧换新购房平台。对房产交易流程开展全链优化,推出“优先卖”“放心买”“换新购”服务,帮助购房者在优选房源库中提前锁定意向新房,同时加速旧房售出。
11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城区公布二手房“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有旧房置换需求的居民先与属于“以旧换新”联盟名单的经纪机构沟通需求,并签订服务协议,再通过“以旧换新”联盟房地产项目名单选定心仪的新房房源;
      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意向居民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居民向属于“以旧换新”联盟的新房项目缴纳相应的购房意向金,并签订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帮助居民锁定选中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对居民的旧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   评估,提供符合市场成交价的二手房销售指导价格,并根据服务协议在约定期限内帮助居民多渠道销售旧房; cON
    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则居民需完成指定新房房源的购买,否则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意向金;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无法成功
    售出,则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及时退还居民购房意向金,居民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11月江苏省盐城市截至2024年2月底,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新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所购新房
    缴纳契税30%的购房补贴。房地产行业协会指导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换新购”提供服务。鼓励各区和市国有企业将“卖
    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对象。
11月江苏省太仓市本市试行的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是将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相应规则出售给指定的国资公司,并购买国资公司
    指定的新建商品住房。
    同时,对于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旧房,要求包括,其为太仓市市域范围之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一套
    存量商品住房只能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存量商品房置换总价不得高于所购新房总价的60%等。此外,存量商品房要求具有独立不
    动产权,且产权清晰。
11月广西玉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司以及意向购房者需签订三方合同,并向新房项目缴纳新房意向定金,该定金统一存入由市住建
    局开设的资金专项管理账户,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存量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等,存量房在约定时间内未销售的,退还新房意向定
    金,终止新房交易。
11月浙江省丽水市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国资公司试点推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旧房出售的,可在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自
    由协商的前提下,鼓励开发商进行旧房兜底,购房金额冲抵置换新房的购房款。鼓励国有企业结合历史街区、老旧小区等城市有机更
    新项目,提前介入征收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支持居民换房需求。
    “旧房”“新房”交易时间均需为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旧房”即二
    手房交易税费留存地方部分100%补贴,税费补贴执行丽房产健康发展办[2022]17号《关于丽水市中心城区购房交易税费补贴实施
    细则的政策解读》相关条款。其中个人购买二手房的,交易税费补贴与购房补贴就高享受。在活动期间多套旧换新的,旧房就高补贴
    1套。
10月浙江省海宁市在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期间,海宁市鼓励房企购买意向购房人的存量房,并对房企购买存量房的给予企业总购房款2%
    的财政补贴,在办理不动产证后予以兑现。
10月山东省济宁市济宁住建局、任城区住建局指导下,贝壳济宁站与济宁多家房企签约“焕新房任易购”合作。服务协议期内,贝壳在网络端对焕新购
    服务进行流量倾斜,经纪人端聚焦推广帮助客户加速旧房源的释放和新房源的精准锁定。若旧房售出,则办理新房购买手续;若未售
    出,可解除新房认购合同,开发商全额退还认购金。
10月浙江省宁波市购房者先选定新建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住房(“优先卖”)协
    议,明确意向买进和售出房源,同时签署三方协议。若二手住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
    续;若二手住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0月江苏省连云港市支持“卖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参与“换新购”购房者提供专属房源和优惠方案。探索“卖旧换新”新方式,
    对已出让未建设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项目,允许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设费,由国企平台限期收购“卖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
    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保障“换新”无后顾之忧。
9月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出《关于推广行业“好经验好做法”案例的通知》,向全市开发企业、   经纪公司推广一项打通二手房售卖、新
    房认购流程的新模式一 一“优鲜卖”。购房者与开发企业、贝壳签订三方协议,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认购协议,并与贝壳平台合作经
    纪公司签署房源加速售卖协议。协议中会约定时间周期,周期内,开发企业帮助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贝壳平台合作经纪公司帮客户
    通过线上流量倾斜、经纪人端线上线下聚焦推广加速旧房销售。若旧房成功售出,客户可以办理接下来新房购买流程;若旧房未售
    出,则开发商退还定金,客户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9月山东省泰安市针对有换房需求的群众,部分中介机构推出“以旧换新”产品,由优质房企和经纪机构协作,实施一、二手房交易联动,帮助购房者
    提前锁定意向新房,同时加速旧房售出,致力于保障群众房屋置换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加快房源成交速度。
9月江苏省扬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沟通置换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意向客户选定需要置换的新房楼盘;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存量住
    房进行查证、验房和实地勘查;意向客户完成新房购买手续。买房人看中心仪的新房,可先缴纳定金,等房地产经纪机构卖出自己的
    房子后,再完成最终购房手续。卖房周期根据各家房企和买房人约定的期限不同而不同,一般为一至三个月。如果三个月之后,现有
    的房子没能成功售出,可以从开发企业拿回完整的定金。
9月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部分楼盘推出了“以旧换新”购房活动,不同楼盘活动力度不同。整体来看,购房者订房后有一定的宽限期,此外有一定的新房
    优惠/新房补贴对冲二手房交易税费,如宽限期后二手房处理不掉,也可以无条件退房等。
9月山东省日照市政府相关部门推出“以旧换新”服务。流程是客户登记旧房信息;中介受理登记、查证、验房、实勘并初步预估该房产价格,客户认
    可;客户初步锁定意向房源;客户分别与中介、房企签订协议并缴纳意向金锁定房源;意向客户完成新房购买手续。2022年7月1日
    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购买商品住房,享总房款2%-3%补贴。
9月江苏省南通市鼓励房企经纪机构开展“换新购”业务合作。由房地产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居民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
    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售出旧房后售房款抵作新房购房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
    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实施“卖旧换新”补助政策。对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首
    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助。出售旧房日期与购买新房日期须相差365日内
9月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新举措,推出“换新购”服务。由南京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开发企业、重点经纪
    机构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超市,通过“优先卖、放心买”保底交易服务。
8月山东省淄博市政府相关部门发起“以旧换新”购房服务。购房者看中新房,和房企、中介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先交定金。中介公司对买家的旧房进
    行查证、验房、实勘后,房企支付一笔营销费用给中介公司,进行旧房的售前装修、保洁和拍摄宣传。如果规定期限内旧房卖出,就
    按约定签订新房的购买手续。如果旧房没卖掉,房企退还定金,营销费用由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共同承担。
8月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鼓励“以旧换新”,自措施发布之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家庭),按
    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奖励。
7月江苏省徐州市对自2023年2月27日至12月31日止在徐州市主城区出售商品住房,并自2023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个人,按新购商品住房合同价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
    90平方米以上按合同价的1.2%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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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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