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放宽落户条件!租房可落户
5月1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到:
一、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
二、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三、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将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投靠落户。
四、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五、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符合沈阳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六、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七、在沈租赁房屋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八、在沈务工即可落户。签订用工协议等证明的在沈务工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九、在沈就学即可落户。在沈就读大学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十、退役军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户。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通知指出,以上措施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文章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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