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供地交易规则,外地企业在京拿地适度“松绑”
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获悉,3月26日,北京土地市场发布了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住宅地块、孙河商业金融用地出让公告,土地面积约14.83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28.27万平方米。
从挂牌文件可以看出,此次北京对上述经营性用地交易规则在多方面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在签订出让合同方面,以往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签发当日签订出让合同,如今优化为在《成交确认书》签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领取出让合同并完成签字盖章,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这给予竞得人更多时间,使其能结合实际灵活确定合同签订时间,合理规划开发建设周期。
同时,外地企业迎来利好政策。此前,若竞得人为联合体或非北京市企业,需在出让宗地所在区成立一家可独立承担责任的项目公司;新规调整为仅要求竞得人为联合体时成立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项目公司。这意味着不再区分竞得人是否为北京企业,也不再限制项目公司的成立数量与注册地点。
此外,对于涉及多地块整体供应的项目,新规也有优化。在之前已明确分地块签订出让合同的基础上,将 “竞得人必须在缴清全部地块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调整为 “可按地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即缴清1个地块的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税费后,就可申请办理相应地块的不动产权登记。这一举措能让竞得人依据开发建设时序,按照缴清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的进度,分地块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有效缓解资金压力。
文章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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