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网 财经号下载
入驻财经号 登录 客服 |
首页> 房产> 正文

瑞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定了!

财经号APP
观楼客观楼客 2020-10-29 11:10:36 2189
分享到:

聚合引擎综合整理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

各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2020 年7 月3 日市政府第45 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瑞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0 年9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2020 年9 月1 日后作出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涉及的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按本通知执行。

2020 年9 月1 日前已作出征收决定但未安置完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公布的标准范围,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确定具体的临时安置费及搬迁费标准。

附件:1.瑞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

2.瑞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标准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0 年7 月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注: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安置费;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或合法用地面积(二者取较大值)计算临时安置费。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中金登录 微博登录 QQ登录

    查看更多评论

    举报此人

    X
    确认
    取消

    热门视频换一批

    温馨提示

    由于您的浏览器非微信客户端浏览器,无法继续支付,如需支付,请于微信中打开链接付款。(点击复制--打开微信--选择”自己“或”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打开后付款)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金在线>底部菜单”名博看市“,搜索您要的作者名称或文章名称。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复制链接

    鲜花打赏 X

    可用金币:0

    总支付金额:0

    您还需要支付0
    我已阅读《增值服务协议》
    确认打赏

    1鲜花=0.1元人民币=1金币    打赏无悔,概不退款

    举报文章问题 X
    参考地址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确定

    温馨提示

    前往财经号APP听深入解析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