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可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9月6日,大参林发布关于“大参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由于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7.11元/股调整为46.8元/股。
自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9.78元/股),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则可能触发“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风险提示显示,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触发“大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4月8日,大参林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大参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大参林成立于1999年,大参林医药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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