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陕西分行、西安分行被罚款117万元,多名责任人被处罚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8日,(陕金罚决字〔2025〕56号)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陕西金融监管局罚款117万元。
陕金罚决字〔2025〕57号显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张晗(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陕金罚决字〔2025〕58号显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蒋云龙(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被警告。
陕金罚决字〔2025〕59号显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王龙(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陕金罚决字〔2025〕60号显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王自爱(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天眼查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T1号楼,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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