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60万元,责任人洪彦东被警告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31日,西双版纳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类贷款三查不到位、公司类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西双版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对责任人洪彦东予以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1月06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南腊新城B-18栋,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07条,周边风险90条,历史风险1189条,预警提醒3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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