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报道,《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基金经理薪酬机制迎来调整。 根据报道梳理,意见稿强化了基金经理薪酬与业绩挂钩力度。 包括强化业绩考核,盈利比等指标,多处实现挂钩。整体定量考核中,要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权重不得低于80%; 以及业绩差基金经理要降薪,过去三年跑输业绩比较基准10%且利润率为负的基金经理降薪30%。 此外,意见稿还压球建立薪酬问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问责机制应当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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