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南极磷虾油”事件,北京同仁堂集团最新发声:下架、召回涉事产品
红星资本局12月25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回应,“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些企业借助企业品牌影响力,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报道称,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督管理,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此前,上海市消保委发表文章称,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经实测其核心成分磷脂含量为0,引发广泛关注。12月20日,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致歉声明,并表示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今日晚间,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称,该集团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整改工作,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包括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监管部门及内部调查结论,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此外,北京同仁堂集团驻四川工作组主动对接,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的立案调查工作,已提交了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相关佐证文件。同仁堂集团持续推动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推动联动清理,阻断涉事产品流通渠道。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辨伪问题,北京同仁堂集团表示,正规“同仁堂”品牌产品,清晰印制“双龙标”,商标也作为官方授权店铺的统一标识;12月23日,同仁堂集团产品查询系统已在官网上线,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红星资本局12月8日报道,即便是同一种北京同仁堂产品,也可能有不同的生产厂家和出品方。红星资本局采访多家“北京同仁堂”产品的生产厂家了解到,他们的委托多来自于两家公司,股权穿透后,这两家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均为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详见此前文章《都叫“北京同仁堂”:生产厂、出品方不一,下属公司称委托生产,母公司否认授权丨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余冬梅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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