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持贷”“回购贷”来了!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关于“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的表述引发银行业热议。根据安排,央行创设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首期额度为3000亿元,未来可视运用情况扩大规模。
“是否涉及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由此成为焦点。多位受访人士认为,该操作可能突破央行《贷款通则》规定,需要予以修改完善。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首席专家曾刚表示,其资金来源并非银行自有资金,而是央行向银行提供再贷款,用于上市公司回购、增持,央行、银行均未入市,与“信贷资金违规入市”是两码事。“算是一个基于市场化、法治化的精准支持工具,既避免了信贷资金入市、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投向上也满足了市场合理的需求。”曾刚认为。
根据《贷款通则》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使用贷款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因此,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行为一直是监管部门监控、严查的重点方向。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是否已经突破政策限制,引发银行业部分担忧。接近央行人士称,专项再贷款并非央行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发放贷款,而是通过激励相容机制,引导21家全国性银行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前提下,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有关部门对贷款用途核实确认后,央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央行向银行发放再贷款利率1.75%,商业银行给客户办贷款的时候利率会加0.5个百分点,也就是2.25%,首期额度3000亿元,如果这项工作做得好,后续可以追加。”潘功胜也在会上表示。在曾刚看来,这与银行信贷资金违规入市是两码事。“银行通过再贷款对企业回购增持进行支持,这部分资金是央行来提供的,不是银行自有资金,并不涉及信贷资金入市。”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也表示,“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为股票市场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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