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600136)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4年2月26日,ST明诚(600136)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明诚”)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明诚(600136)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一)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公司为雨石矿业向中经贸易借款提供担保;3.公司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4.公司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向曾某潮借款提供担保。上述四项担保均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遗漏。
(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2月3日,当代明诚与文信基金等主体签署《武汉当代银兴影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文信基金出资2,021万元受让当代明诚持有的其控股子公司当代银兴10.11%股权。
同日,当代明诚与文信基金签署了《武汉当代银兴影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自文信基金投资当代银兴满24个月后,当代明诚无条件回购文信基金所持当代银兴的股权。
根据约定,当代明诚应当在2020年12月11日前支付回购款项。当代明诚在触发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未在2020年年报中将上述2021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记载。
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回购义务未确认负债:当代明诚未在2021年年报中将3000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
2.收入确认不准确:当代明诚2021年年报编制中按照4500万欧元分摊确认21/22赛季西甲版权业务收入,未充分运用可以获取的不利信息,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相关规定,导致当代明诚2021年报虚增收入98,420,166.89元;
3.存货减值不充分:经公司自查,确认应对2类6个存货品类在2021年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002,462.88元,上述存货跌价准备未及时计提事项导致当代明诚2021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98,002,462.88元,2022年年报虚减利润总额98,002,462.88元;
4.商誉减值不准确:公司在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不准确,由此导致年报中少计提商誉减值212,515,188.11元,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12,515,188.11元
上述事项共导致2021年报财务报表虚增收入98,420,166.89元,少计减值金额310,517,650.99元,少计负债30,000,000元,虚增利润总额408,937,817.88元。公司前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记载。
三、未按规定披露仲裁信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湖北监管局认为,当代明诚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与共青城银创及和谐安朗的重大仲裁、未及时披露与晟道国誉之间关联交易,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湖北监管局拟决定对ST明诚(600136)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当代明诚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湖北证监局合计罚款1550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明诚(60013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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