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收到立案调查告知书
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4月20日,金圆股份曾披露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吉林证监局认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金圆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1亿元,同比增长191.59%;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1.6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4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9亿元,上年同期为5.55亿元;报告期内,金圆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
公开资料显示,金圆股份主营业务为工业固危废资源化处置、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循环利用与锂资源开发提取。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买入金圆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11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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