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被罚30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
文|王彦强
7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30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同时,时任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行长高海涛,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郝毓忠,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负有责任,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冯欢,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是国内首批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24年在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强银行排名60位,较上年下滑一个身位。
数据显示,2023年,广发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96.78亿元,同比下降7.29%;实现净利润160.19亿元,同比增长3.16%。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6.24%。
截至2023年末,该行的总资产为3.5万亿,同比增长2.68%。贷款总额为2.07万亿,同比增长0.84%。存款余额2.14万亿,同比增长0.23%。从资产质量来看,广发银行2023年的不良贷款率为1.58%,较上年下降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60.91%,较上年下降4.9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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