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聚飞光电及邢美正、高四清、于芳收深交所监管函
览富财经网消息,11月28日公开信息显示,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聚飞光电(300303)及邢美正、高四清、于芳收深交所监管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 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
一是使用自有资金理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聚飞光电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临时公告。二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超过授权额度。2023年至2024年,你公司部分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2. 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
聚飞光电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授权不明确。2021年至2023年间,聚飞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多个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3. 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7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间,聚飞光电与时任监事曹石麟共同投资深圳市聚强晶体有限公司,但聚飞光电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 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聚飞光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聚飞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机制。
处罚决定如下:
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聚飞光电主营业务SMDLE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截止发稿,聚飞光电总市值95.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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