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收警示函:5000万投资未及时披露,涉公司及董事长等
灯塔媒介11月2日讯,楚天高速(600035)11月1日公告称,因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受到了湖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警示。

2017年8月,楚天高速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楚天投资”)以5000万元出资投资了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睿海天泽”),持有其25%的财产份额。在投资时,楚天投资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2022年7月,楚天投资与第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第三方受让楚天投资所持的睿海天泽全部财产份额。但是,楚天高速在2017年8月31日首次披露的公告中并未提及《份额转让协议》,后续亦未及时披露第三方股权转让事项及进展。
2023年7月5日,楚天高速才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了《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协议内容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体进展。
湖北证监局指出:
楚天高速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次事件中的时任董事长肖跃文、时任总经理及现任董事长王南军、现任总经理阮一恒、时任董事会秘书宋晓峰、现任董事会秘书罗琳等人员,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楚天高速及肖跃文、王南军、阮一恒、宋晓峰、罗琳等让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天高速”)2000年成立,2004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现有一级子公司13家,形成了“路桥运营+智能制造”的双轮驱动发展新格局。
在路桥运营板块,主要运营5条高速公路和参与投资建设嘉鱼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在智能制造板块,主要从事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及基于移动通信技术的其他终端产品软件的研发与销售。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楚天高速实现营收22.65亿元,同比增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亿元,同比增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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