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披露公司涉及诉讼进展
尤夫股份(002427)3月20日发布公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5)浙 0503 民初 1511 号等相关诉讼文件。
原告:尹美宗,被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州南浔泰和纸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泰和纸业”) 。
原告主张:原告和被告均为泰和纸业的股东,原告拥有泰和纸业 30%的股份。被告拥有泰和纸业 70%的股份。2024 年原告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申请股东知情权执行,根据泰和纸业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执行查阅所得销售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显示:被告作为泰和纸业的控股股东,2023 年度将泰和纸业产品全部销售给自己及其全资子公司。经核算该关联交易销售总价比市场销售价少 35,284,545.34 元,由此造成泰和纸业亏损。为维护泰和纸业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料显示,尤夫股份(002427)主营业务为涤纶工业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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