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拟增资49亿建设热电联产与海上风电一体化联营项目
睿思网讯:8月18日,华电辽能发布公告,拟向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海风公司”)增资,用于建设热电联产与海上风电一体化联营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的通知》及国家“两个联营”相关政策要求,丹东热电公司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热电联产项目)将与2025年1月取得的丹东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海上风电项目)一体化建设。
热电联产项目选址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丹东热电公司一期东侧预留场地,将建设1×66万千瓦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配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通过新建单塔双回220kV线路送至丹东北变电站。该项目动态投资330,057万元,静态投资320,67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30%,即99,017.1万元,由华电辽能向丹东热电公司增资。
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辽宁丹东东港南部海域DD2场址,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拟分两期建设,每期100万千瓦,各安装84台12兆瓦风电机组。一、二期工程共建1座±500kV海上换流站和1座陆上直流汇集站,海上换流站通过2根±500kV海缆接入陆上直流汇集站,再通过1回±500kV直流线路送至张台负荷中心。该项目动态投资1,957,994万元,静态投资1,925,14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即391,598.8万元,由华电辽能向丹东海风公司增资。
本次增资合计490,615.9万元,占华电辽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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