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发布公募REITs业务规则:完善受理申报材料、缩短受理反馈时间、新增现场督导条款
睿思网讯:据上交所发布,12月31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不动产基金业务办法》),并完善了相关配套业务指引及指南。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扩充业务办法适用范围。根据《公告》,将商业不动产REITs纳入《不动产基金业务办法》适用范围,调整相关表述,包括将“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项目”调整为“不动产基金”“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不动产项目”等。
二是规范申请材料,提高审核效率。结合前期REITs业务实践经验,更新不动产基金上市申请文件清单,新增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报告、财务顾问报告、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等,夯实中介机构尽调责任,便于投资者参考和使用;调整本所自确认受理至出具首次书面反馈意见用时,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
三是新增现场督导、收益分配、基金合并等条款。比照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要求,在审核程序中新增现场督导条款,以提高审核环节市场参与机构执业质量;吸收合并《关于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收益分配相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明确连续两年未进行收益分配将导致终止上市;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要求,对不动产基金合并作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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