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集团: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超千万元逾期债务等
睿思网讯:4月8日,旭辉集团公告,于2026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沪证监决〔2026〕104号”决定。经查,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1、2023年以来,单次违约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逾期债务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2024年4月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被终止事项未及时披露;3、2022年至2023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重大风险提示”以及“报告期内重要事项”中个别信息披露不准确。因上述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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