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成武一项目经理“一岗双责”凸显监管漏洞
据中原新闻网-山河新闻报道:近日,孙先生反映,山东华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郭某玉疑似同时负责两个采购工程项目,这一现象引发了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质疑。

根据孙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在2025年4月16日查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了《成武县伯乐大街(千佛山路-东外环)道路绿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公告。公告显示,山东华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4326387.98元中标该项目,项目负责人为郭某玉。然而,进一步调查发现,郭某玉还在2025年1月15日中标成武县港航产业园道路配套设施工程(一期),中标金额为24567871.37元,工期为180日历天。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项目经理能够全身心投入到每个项目的管理中,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果一个项目经理同时负责多个项目,可能会导致管理疏忽,增加工程风险。
记者联系了成武县伯乐大街(千佛山路-东外环)道路绿化工程的代理机构山东正合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询问郭某玉是否提供了无在建证明。对方表示,材料由评委会审核。随后,记者联系了成武县港航产业园道路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的招标人成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询问该工程是否竣工,但对方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
这一事件凸显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项目经理“一岗双责”的现象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影响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关键,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受到严肃查处。
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每个项目的负责人能够全身心投入到项目管理中,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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