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标或已开工 漯河四高千万财政项目涉嫌 “未招先建”
近日,有知情人爆料,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运动场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在招标流程尚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到的情况下,部分工程已悄然开工,涉嫌 “未招先建”。这一总投资约 1361 万元的财政资金项目,其招标程序被指可能沦为掩盖违规操作的 “形式化流程”。
根据招标公告,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额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多项校园基础设施升级:拆除现有餐厅及体育器材室等辅助用房,将 3 层教职工宿舍改造为体育器材室、卫生间;新建 400 米标准跑道、2 个标准篮球场,以及半场篮球场、排球场、11 人制足球场、田赛区各 1 个;在学校西侧新征土地上建设生态停车场,并配套完善运动场及停车场周边道路、给排水、绿化等设施,工程费用约 1361.33 万元。公告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目前仍处于招标周期内,中标单位尚未确定。

但知情人提供的现场情况与招标流程不符:“生态停车场区域已经开工多日,现场一派施工景象。” 据其描述,该区域内挖掘机正持续作业,裸露的砂石与泥土遍布场地,部分区域已开挖出深浅不一的沟槽;建筑物料有序堆放,部分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覆盖了绿色防尘网;施工设备配置齐全,包括挖掘机、小型雾炮车、货运卡车等,管道、施工锥桶等器材也已到位,整个施工区域被围挡隔离,形成独立作业空间。“连中标单位都还没产生,施工队就已进场施工,很难排除中标单位提前内定的可能,招标流程恐怕只是走个过场。” 知情人质疑道。

为求证上述现象,多次拨打招标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业内人士指出,“未招先建”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是法定程序,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公平竞争选择资质过硬、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保障工程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而 “未招先建” 本质上是规避招标、突破程序正义的违规操作,不仅剥夺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公平参与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更可能为 “关系工程”“利益输送” 提供可乘之机,滋生腐败风险。

更值得警惕的是,违规开工背后暗藏多重隐性风险。一方面,项目未经过招标环节的严格筛选,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施工经验等未能通过规范评审,若其为压缩成本采取偷工减料等行为,或技术水平不足,可能埋下工程质量与安全隐患,如跑道基础不牢、停车场地面塌陷、雨污管道堵塞等问题,直接损害学校师生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缺乏监理单位实时监督的情况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质量检验、施工工艺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失去专业把控,事后补做的工程资料难以还原真实施工情况,可能导致工程量核算失真,出现 “虚报工程量”“高成本低质量” 等乱象,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已明确要求,坚决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治理招投标市场乱象。近年来,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 “未招先建” 行为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筑牢程序合规的 “防火墙”,目的就是守护公共资金安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此次漯河四高运动场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嫌 “未招先建”,显然与上述政策精神相悖。公众期待有关部门尽快介入核实,查明事件真相,既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也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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