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股票索赔条件,正式处罚落地
实达集团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股民可能存在索赔机会
2024年3月15日,600734实达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2、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1、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2、对景百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3、对周乐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起事件可能意味着他们有机会提出索赔。根据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提出的条件:在2021年9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之间买入600734实达集团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谢保平律师实达集团索赔登记条件:2021年9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之间买入600734实达集团,且在2022年1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目前,谢保平律师团队正在代理ST实达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总的来说,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建议关注律师团队的后续指引,并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索赔登记。同时,投资者应保持关注实达集团及相关发布的最新消息,以便及时了解索赔进展和相关信息。
实达集团诉讼最新消息
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立案审理中!

实达集团违规依据
2023年5月15日,实达集团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48号)。
2023年12月7日,实达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66号)。
2024年3月14日,实达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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